您的位置:首页 > 

濮阳县看守所人性化管理彰显和谐监管关系

2013-11-04 09:58:15 来源:
字号  

    2013年10月9日,濮阳县看守所民警刘志伟收到来自省新乡监狱的一封信。起初刘志伟同志感到很诧异,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待拆开来看,一幕幕往事涌上心头。

    服刑人员孙某,48岁,2011年8月30日因贪污受贿罪从淇县看守所转至濮阳县看守所羁押。到看守所时间不长,孙某便反映双眼视力模糊,视物不清且困难,管教刘志伟将该情况迅速反映至所领导。经结合所内医生意见,所领导安排民警带其到濮阳市眼科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为双眼视神经衰弱,严重者将双目失明。看守所遵医嘱为其按疗程输液治疗,并按照规定找专业眼科医生为其定期做眼内注射治疗。

    孙某在得知病情后曾一度十分恐惧和失落,对病情恶化的恐惧时时折磨着他。在监室内表现出思想情绪不稳、焦虑,睡眠状况不好,开始与其他在押人员不断摩擦,并引起争吵,甚至打架。刘志伟同志将孙某表现及担忧及时报告给顾建民所长,顾所长通过与孙某细心交谈,并让所内医生将治疗计划告诉孙某,并承诺在孙某离所前定按计划实施治疗,孙某这才放了心。

    通过看守所坚持不懈的努力,成功将孙某视力恢复到正常范围。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孙某不仅积极配合治疗,而且在监室内充分发挥其才能,帮助管教民警积极疏通其他在押人员的思想包袱,成为民警与在押人员和谐共处的典型事例。

[作者:  编辑:杜世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