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药监局发布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结果的通告

2017-11-29 09:29:46来源: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内包车间靠近地面的墙上有直径约250px洞直通外部,原料库、车间房顶多处长洞直接通往外部无任何防护;成品库房入口,库房门和墙面缝隙较大。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包材进出库记录未记录包材的批次信息; 2017年8月17日生产记录显示为生产复配小麦粉面粉处理剂(使用有偶氮甲酰胺和VC等),生产完成后设备未清理干净,小料投料口残留有产品,存在污染下个品种的风险;男、女更衣室更衣柜内工作服和个人物品混放。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现场抽查玉米淀粉外检报告缺少黄曲霉毒素项目;未提供水质的外检报告。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留样室存放多箱真菌α-淀粉酶,包装标签显示储存条件0-25℃,现场未对温度进行有效控制,现场测试温度在30℃左右。

  (五)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管理方面:零售的复配发酵面制品面粉处理剂标签标示碳酸钙含量为30%,但备案配方为50%。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