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如是评价:“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这就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2011年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经过18年终于亮相的合同法、历经20年坎坷出台的监督法、经历了14年8次审议通过的物权法……正是一件件代表建议,一次次国家权力机关的审议,才有一部部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实际的法律。法律体系形成的背后,始终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始终是忠实守护着人民权益。
社会实践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证。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新解放区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当翻身农民将象征着封建剥削制度的地契付之一炬的时候,“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终于实现了。 “我是孤儿,小时候成为村民李长江的寄子。”朱德荣说,“我家和养父家都是庄稼人,靠给大户人家耕地维持生活。得到证件后,养父高兴得流出了眼泪,连连说这是我们的命根子,要好好保存。”…[详情]
王秀莲联系的两个农户是弟兄两个,现在跑运输。当时他们买货车时,王秀莲帮他们担保贷款2万元。 “我是一名教师,也是一名党员,村里人熟得就像是家里人。承诺的事当然要办到。”王秀莲这样看待自己作为党员中心户的职责。党员中心户是在党员全体会上由大家选出来的。侯沟门村现有35名党员、5名中心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