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曾经说过:“志愿精神的核心,是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特别是当我们欣喜地看到,胸怀这种崇高理想和信念的中国志愿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是中国的未来,我们当然有理由相信,未来中国必将道德向上、人心美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志愿服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青年率先行动扩大为全民参与的事业。
让高尚成为时尚,让志愿成为行动,志愿服务已逐渐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志愿者群体是当今中国构筑和谐社会一支无所不在、不可或缺的道德力量。
志愿服务正形成普遍的社会风尚
记者见到66岁的夏元萍,是在大连市中心医院的关爱病房。她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倒了两次车,从家赶来做志愿者。这一天,夏大妈奉献了3个小时的服务。
夏大妈是大连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现在是大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中山区昆明街道义工站站长、“亲情相伴”项目组的负责人。每周有4个下午,她会和项目组成员轮流到关爱病房做志愿者,服务内容有与患者谈心、给患者理发、洗澡、按摩、剪指甲、打水、替换患者家属休息等。去年项目组成员共奉献4650小时,送走了189位患者。
据大连市文明办统计,全市活跃着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720余支,像夏大妈这样的注册登记志愿者90余万人,全市每7个人中就有一个注册志愿者。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在我国,志愿者被定义为:“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现代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是传统的慈善互助行为,从近代欧美国家兴起。在中国,这个伴随改革开放产生的新事物,从广州、深圳、天津、上海的率先探索,到遍布全国各地志愿组织的发展壮大,经历着服务意识从自发到自觉、服务内容从单一到多元、服务范围从社区到社会、服务对象从特殊困难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的发展过程,正在形成普遍的社会风尚。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郭东海认为,志愿服务有着平民化、大众性的特点,人人都可以做,可以效仿。
当下,我国志愿服务事业逐渐形成了“党政统筹、团青示范、社团管理、公民参与、社会支持、法律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青年志愿组织、社区志愿组织、企业志愿组织、专业志愿组织、慈善志愿组织、民间志愿组织、国际志愿组织等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开展灵活多样的服务活动,直接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他们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群体,从事着一项平凡而伟大的事业。从汶川、玉树的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到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从关爱农民工子女,到服务西部计划;从社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到需要帮助的各个角落,志愿者为我们的社会带来了爱心,带来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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