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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建设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强市

2012-05-28 16:48:41 来源: 三门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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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柴锦玉)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峡实际,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具有三门峡地域特色文化强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方面,明确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具有三门峡地域特色文化强市的总体要求。

  《意见》指出,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文化建设目标任务、战略部署,是指导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具有三门峡地域特色文化强市的纲领性文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为,坚持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进三门峡地域特色文化强市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实现“三大战略定位”和“十六字”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兴起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高潮,全面推进三门峡地域特色文化强市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抢抓中原经济区建设新机遇,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事业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努力把三门峡建成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重要板块,中原经济区建设实践中文化要素集聚、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创新活跃的文化强市。

  《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确保文化建设正确方向;坚持文化传承与创新并举,确保文化建设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确保文化建设人人参与、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确保文化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发挥比较优势、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提升我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初步确立,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力争达到20%,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5%,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更加健全,文化产品的数量质量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改革发展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文化事业整体水平、文化改革发展主要指标等方面,位居黄河金三角地区之首、跨入河南省第一梯队,建成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最具特色和富有影响力、辐射力的文化强市。

  《意见》还提出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具有三门峡地域特色文化强市的主要任务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历史文化传承创新;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三门峡特色文化品牌;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传媒体系;实施文化精品带动战略。保障措施为: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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