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引领之基,重在为民惠民。
对个体的农民而言,“脱村入市”也许是一种值得夸耀的事情。但对农民整体而言,他们的自豪感、幸福感归根结底来自利益的保障和尊严的彰显之中;我们的出发点、立足点自始至终放在民生的改善和民权的维护之上。
决不允许盲目蛮干,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罔顾农民权益,会挡住农民致富的“财路”,民生之举伤民心;
决不允许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搞成简单的房屋置换或福利分房。住新楼失土地,会断掉农民生存的“后路”,稳定之基不稳定;
决不允许利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机搞房地产开发。顾眼前失长远,会堵塞农村发展的“出路”,惠民之策难惠民;
决不允许违规违法。失去群众信任,会失去社区建设的“活路”,和谐之路难和谐。
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新型农村社区才有澎湃动力。
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型农村社区才有强大合力。
顺应农民的美好期待,新型农村社区才有持久魅力。
(十二)大潮澎湃处,激越看帆起。
新型城镇化引领,是一条创新之路,需要我们披荆斩棘,不懈探索;
新型城镇化引领,是一条希望之路,值得我们艰辛付出,开辟新境;
新型城镇化引领,是一条光明之路,期待我们踔厉风发,奔向彼岸。
新型城镇化引领风鹏正举,中原经济区建设前景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