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突出办案和监督,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我市检察队伍中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院”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以“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蒙凡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
近期,为了全力维护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及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8月23日,我市一起生产并在多个菜市场向市民销售20余万斤添加甲醛有毒牛血的特大食品安全案件审查结束,刘梅等3名犯罪嫌疑人即将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案是今年上半年市检察机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中的成功案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说:“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检察机关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检察机关就要采取行动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等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2036人,同比上升44%,起诉2507人,同比上升35%,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47人,同比上升105%。监所部门认真贯彻对减刑假释全程监督办法,对发现不当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一律进行纠正,纠正率达到100%。依法纠正监管活动中各种违法情况,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提高案件质量 减少涉检上诉
案件质量问题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市检察机关实施案件质量责任终身制,检察人员自办理案件之日起,终身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如果案件质量出现问题,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重点改革案件质量管理,将所有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评为六级十二等,纳入绩效管理,与干警晋级晋职、奖惩等紧密挂钩。8月17日,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组建了全市案件评查员人才库,全市110名案件评查员将对所有案件进行综合评价全程监督。市人民检察院还引入外部监督实行“三方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参加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开通案件查询系统,起诉书、办案过程网上公开,申诉案件公开答复,让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
了解群众诉求 解决群众困难
连续3年,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五次“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全市1900名检察干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截至目前,已走访2000余家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3000多份,收集意见和建议7000余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60余起。
在开展走访的同时,市检察机关还在全市检察干警中深入开展“我是一名信访接待员”活动,让每一名干警高度树立信访敏锐性,对办案、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疏导和解决。
7月2日,《郑州市检察机关严禁“首访拒绝”规则》正式试行,要求两级检察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群众首访,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郭振甫说:“郑州市检察院这一举措,体现出诚挚的为民信念,传递出浓厚的爱民之情。”
有爱民之心,就有便民之举。全市检察机关建成并开通使用视频接访系统。截至目前,由基层院到郑州市院重复访、越级访案件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