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郑州市国资委牢牢把握定位,从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性调整的大局出发,以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为重点,严格程序、规范管理。08年以来,围绕全市经济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全盘考虑和安排国有经济的进与退,做到进而有为,发展和巩固优势;退而有序,放弃和淘汰劣势。将工作重心逐步向盘活资产、经营资本和加强监管转移,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这一思路指导下,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产权登记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汇总暨换发产权登记证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市企业国有资产分布与变动提供了依据。在做好日常登记工作的同时,与省国资委、县区国资监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交流和学习。建立年度检查制度,按时完成对企业登记制度制定、资料保管、是否及时办理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同时,与工商部门配合,规定企业凡工商年检,须进行产权登记年检,确保了全面掌握我市企业国有资本的分布和变动。截至目前,郑州市(含各县区)共有576企业已办理登记,其中占有无变动的478户,变动登记75户,注销登记23户。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192.1亿元,法人资本68.65亿元,其中国有法人资本68.57亿元,外商资本15.07亿元,个人资本0.13亿元;注销国家资本3.21亿元,注销国有法人资本0.1亿元。
二、健全制度,规范操作,重点监管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和省政府103号令等规定,按照“规范发展、合理引导、完善制度、促进流转”的原则,严格产权交易程序,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国资流失。根据实际工作的发展变化和产权管理内在要求及监事会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郑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郑州市市管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市管企业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理顺办事流程。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杜绝资产评估不公不实。一是建立信誉好、专业水平高的中介机构档案,采取招投标和推荐的方式分别参与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的评估工作。二是建立评估结果公示和座谈会制度。将评估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召开由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保障了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核准、备案制度,确保经我市批准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率达到100%。四是对资产状况比较复杂的评估项目,采取实地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验证报告。五是为避免与被评估单位的利益矛盾,我市改制企业资产审计和评估费用全部由市财政支付。2008年至今,经我委备案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共计70个,资产调整后账面价值681.97亿元,资产评估价值710.59亿元,评估增值28.62亿元。
我市国有产权(股权)转让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原则,要求经我委批准的国有产权(股权)转让进场交易率达到100%,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国资流失,实现透明、公开、公正。2008至今,挂牌公示企业51家,发布公告65份,涉及资产171.86亿元。完成交易34宗,涉及资产118.67亿元,成交额79.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