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案件质量 减少涉检上诉
案件质量问题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市检察机关实施案件质量责任终身制,检察人员自办理案件之日起,终身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如果案件质量出现问题,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重点改革案件质量管理,将所有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评为六级十二等,纳入绩效管理,与干警晋级晋职、奖惩等紧密挂钩。8月17日,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组建了全市案件评查员人才库,全市110名案件评查员将对所有案件进行综合评价全程监督。市人民检察院还引入外部监督实行“三方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参加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开通案件查询系统,起诉书、办案过程网上公开,申诉案件公开答复,让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
了解群众诉求 解决群众困难
连续3年,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五次“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全市1900名检察干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截至目前,已走访2000余家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3000多份,收集意见和建议7000余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60余起。
在开展走访的同时,市检察机关还在全市检察干警中深入开展“我是一名信访接待员”活动,让每一名干警高度树立信访敏锐性,对办案、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疏导和解决。
7月2日,《郑州市检察机关严禁“首访拒绝”规则》正式试行,要求两级检察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群众首访,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郭振甫说:“郑州市检察院这一举措,体现出诚挚的为民信念,传递出浓厚的爱民之情。”
有爱民之心,就有便民之举。全市检察机关建成并开通使用视频接访系统。截至目前,由基层院到郑州市院重复访、越级访案件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