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郑州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7万多平方米
相当于2008年以前,全年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两倍
□晚报记者 王战龙
中州大道旁,一违章建筑被“强拆”
这是一种普通的建筑,悄然落成于城市的某一角落,表面上与其他建筑并无异常。
4月2日,郑州市货站街北侧,中州大道西侧,一层钢架结构大棚,旁边两座一层铁皮房。随着钩机的轰鸣声,这座建筑被“强拆”。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各类管线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执法人员说,这座建筑没有合法手续,并占压了人行道路,属于违法建设。
所谓违法建设,即城市建成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当日,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集体出动,冒雨拆除了6处违法建设。这只是“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一个缩影。
自2010年9月开始,一场严厉打击违章建筑的活动,在郑州打响。
郑州市政府确定了“依法行政、责权分清、分级管理、全面监管”的执法原则。
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落实地段责任制,开展拉网式巡查,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巡查力度,查出多起违法建设。
“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支队长焦凯旋告诉记者,2011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共巡查发现违法新增建设73起,拆除违法建设42起,105处,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
这是2008年以前,依照《规划法》全年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两倍。
违法建设信息多是执法队员“扫大街”发现
“现在断言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为时尚早。”焦凯旋说。
郑州的违法建设主要呈三个特点:无证建设;老社区私搭乱建;农民自建房。
为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也出台了多项“铁律”。
取消支队领导用车,所有车辆一律交付一线使用,保证每个大队每天至少有两台车辆巡查辖区,从事执法工作。
实行分片包干,根据现有的装备条件,每个大队暂时分为两个片区,指定责任人承包,“包责任,包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