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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治理的郑州攻坚战

2012-11-29 17:15:40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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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建筑隐蔽的利益链条

    现在对于违法建设拆除,通用的计算方法都是“利益受损”原则。

    行内人士告诉记者:拆除违章建筑,利益受损的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是违章建筑的投资者,一个是政府。

    投资者或多或少的投资在“强拆”后付之东流,而拆除违章建筑的费用则需要“政府财政支出”。

    业内人士说,虽然法律规定“拆除费用由违章建筑的‘法人’支付,但现实很难执行”。

    记者调查发现,违章建筑并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主体,它的背后是一个隐蔽的利益链条。

    比如,土地的“法人”通过租赁等形式获取“土地使用费”;投资者将其市场化,获取“市场化费用”;建筑施工企业获得“建设费用”;水电气等企业也获取相应的使用费用;而违章建筑所在地的办事处或者政府部门也能够获取商业化后的“管理费用”。

    违法建设被强制拆除后,除了投资人利益受损,这个利益链条上的其他相关者的收益并不受到影响。

    行内人士说,对于违法建筑,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但并没有对背后的利益获得者进行处罚。

    比如,某一企业在其国有土地上进行违法建设,但违法建设被拆除后,作为土地的“法人”的老总并未受到任何处理。

    有人指出,要有效遏制违章建筑的产生,首要的一点是,斩断违章建筑的“利益链条”。

    一执法人员说,随着城市建设,违法建设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居民在屋内违法开挖地下室,在高层建筑顶层违章搭建等。

    这些违法建设最大的特点是:不易发现,发现后拆除更难。

    违法建设问题日渐突出,这并不是郑州独有的问题,而是全国的一个普遍问题。

[作者:王战龙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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