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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郑州用人单位应在用工30日内 为职工办理五项社保

2012-12-01 15:05:30 来源: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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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工作的问题,每天都在讨论,可是答案在不断变化。比如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真的就不能工作呢?答案可能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劳动条件恶劣

    用人单位会被罚

    6月28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审议稿》)。

    在招用劳动者不得有的条款中,增加了4项内容。

    郑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卫平介绍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体罚、殴打劳动者的情形较为突出,因此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条文内容设置。

    值得一提的是,新增加的4项内容提到,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也要依法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项目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这很多人都知道。可是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多长时间内交,很多人就说不上来了。

    《审议稿》对用人单位拖着不给职工办理社保的情况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该规定明确指出社会保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拖延签订下一个合同的时间。

    《审议稿》对此也加了时间限制:“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积超过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自6个月届满之日起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下一个劳动合同。”

    另外,《审议稿》还在用人单位不能使用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基础上,增加了一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相关新闻

    强制性的规定被“软化”

    河南商报讯(记者宋晓珊)昨天,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行政强制法”施行后,郑州市对现行有效的61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发现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需要修改的行政强制规定共有8项,涉及7件地方性法规。

    目前,《郑州市儿童计划免疫条例》规定,父母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强制接种。此次草案拟取消其强制内容,修改为“应当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接种”。

    按照相关规定,目前郑州市对拒不火葬的情况,要求民政、街道办、死者生前单位配合强行火葬,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今后,这条规定将可能改为“对应当火葬的遗体进行土葬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责令改正”。

[作者:宋晓珊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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