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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年新交规细则

2013-01-06 10:42:53 来源: 中国启东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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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3 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和驾驶机动车有什么管理措施?

    为加强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及驾驶机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吸毒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123号令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一是将原来“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的规定,明确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二是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三是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解读4 新交规实施对驾考有何影响?

    明年1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新规开始施行。原先的电子桩和“九选三”将被“五门必考”所取代。每位考生有十次考试机会,如果某科目的最后一次考试仍不合格,即作废原先所有合格的成绩。明年元旦起报名的考生的准考证,有效时间都是3年,已经在学的考生如果是在2011年后报名,学期也可延至3年。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起,南通市将按照公安部123号令新规开始考试,其中“五门必考”(即倒车入库、半坡起步、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将取代目前的电子桩和“九选三”,要求一次预约全、全部考完。据了解,明年1月1日后所有未全部完成科目二考试的学员都要参与“五必考”,其中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桩考的,免考倒车入库。

    新规施行后,“五门必考”可一次约考一次考完,等于是将原来分为电子桩和“九选三”的科目二,集中在一次进行,实际过程中会大幅缩短排期时间。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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