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954年召开郑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记者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由市属12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郑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选举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5年。从1954年召开郑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目前是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人大代表533人。
1980年12月,郑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对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会议还选举产生了郑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运行】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目前,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9人,其构成是主任1人,副主任9人,秘书长1人,委员28人。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秘书长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另外,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设一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立法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14个工作机构,分别是办公厅、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高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经开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法制室和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