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今日公布了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42件界别提案和7件大会书面发言。其中,在关于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的提案中,全国工商联建议明确水价定价机制,走出供水“低价低质”的怪圈。
提案认为,中国城镇居民用水长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水价长期偏低,难以反映水的商品属性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
提案指出,2012年,全国约30%的城市供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供水企业迫于资金压力,难以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水质问题被长期忽视,供水质量无法得到较大提高,供水陷入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
提案建议,实施水价成本公开与成本监审;明确水价定价机制,明确水价构成及调整原则;确定合理的水价调整周期,如以三年为周期,对水价进行相应调整;落实完善水价听证制度;建立供水企业价格补贴机制。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平均为2.94元/吨。其中58%的城市水价在2~3元/吨,33%的城市水价大于3元/吨。
世界银行在对发展中国家居民可承受水价研究表明,家庭收入的5%为可支付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上限。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曾提出,中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平均收入的2%~3%比较适宜。目前,中国水费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过1%,在水价最高的天津市也仅为0.8%。
2012年6月2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针对《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专题询问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曾表示,中国现在的水价改革还不到位,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逐步实现水价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