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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2013-07-17 20:54:03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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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听取意见,解决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通知》指出,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要适当集中时间,强化集体学习讨论,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研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问题。

  《通知》强调,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着重听取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的内容必须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明确听取意见的范围,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党组织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还可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要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

  《通知》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要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学习教育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要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思想引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务实管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计划,对不同群体党员、干部提出不同要求。党委(党组)要带头学,采取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通过言论评论、专题专访等形式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住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要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避免一窝蜂下基层征求意见;不要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来衡量工作成效。

  《通知》强调,中央督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督查和指导,确保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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