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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4-03-05 15:14:31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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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文明办

  郑州报业集团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郑州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各单位妇委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同时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相关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郑州报业集团、市文广新局、市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从2014年3月开始,立足基层、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5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凡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程序

  (一)活动启动。以3月7日郑州市庆“三八”表彰大会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启动仪式为标志,正式启动我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二)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在各乡(镇)办、村(社区)、各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层层挑选,择优向市里推荐10户以上候选家庭。

  2.群众自荐:登陆郑州市妇联网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办、县(市)区妇联报送。

  (三)上报材料:凡参评家庭需填写《郑州市“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2份(A4纸打印),800—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2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

  (四)事迹展播及向上推荐。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郑州市妇联网等相关媒体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同时择优挑选10户“最美家庭”向省妇联推荐。

  (五)表彰宣传。“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将联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并根据组织家庭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一是要切实用好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参与率。各县(市)区妇联要充分做好发动工作,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张贴宣传画,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开展群众易参与、爱参与的活动,发动妇女和家庭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推荐“最美家庭”。

  二是要切实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全市各级妇联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在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专栏专版;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在网络上开设寻找“最美家庭”专题宣传网页,运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方式宣传最美家庭、传递文明家庭正能量。

  三是要积极寻找按时推荐“最美家庭”。请各县(市)区妇联抓紧时间,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活动,于3月15日前将“最美家庭”推荐表、事迹材料及开展活动的情况报市妇联宣传部,市妇联将协调相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联系电话:0371——67180621

  电子邮箱:sflxcb229@163.com

  附件:

郑州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家庭代表姓    名

 

性别

 

家庭

人口

 

民族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家庭照片

 

 

家庭简要事迹

 

推荐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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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区妇

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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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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