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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郑州市先进毽球工作者、优秀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4-04-22 16:08:28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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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毽球工作者、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参与热情,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度郑州市先进毽球工作者、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先进毽球工作者评选对象及条件

全市毽球工作者、参赛队领队、为毽球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活动点领导和业务干部及社会有关人士。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毽球运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带头参加郑州市毽球协会的各项活动;

3、积极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毽球,表现突出者;

4、积极参与毽球活动,赞助、支持毽球工作有突出业绩者。

二、2013年度郑州市优秀毽球裁判员评选对象及条件

从事裁判员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郑州市组织的2013年度赛事中有突出表现的裁判员。

1、能够积极参加郑州市毽球协会举办的赛事以及裁判员培训班;

2、能够认真执行毽球竞赛规则和大会纪律规定,服从分配,扎实工作;

3、业务精通,操作熟练。在执法中作风端正,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在全体裁判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4、能够和其他裁判员友好往来,交流裁判执法经验,共同切磋技艺,努力提高裁判水平;

5、由郑州市毽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提名推荐。

三、2013年度郑州市优秀毽球教练员评选对象及条件

向公众传授毽球技能、组织毽球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获得二级以上(含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或郑州市毽球赛注册教练员(验秩序册)。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长期从事一线毽球指导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甘于奉献,讲文明,守道德;

3、从事毽球指导工作1年以上,每年参与、辅导群众毽球锻炼不少于100天(次);

4、在社区、乡镇、机关、学校、企业、俱乐部等毽球活动站(点)为踢毽群众进行技术指导、活动组织、骨干培训或知识传授,工作业绩突出,深受健身群众好评;

5、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指导理论和技能水平;

6、指导队伍文明参赛、成绩优异。

四、2013年度郑州市优秀毽球运动员评选对象及条件

凡参加郑州市毽球锦标赛和联赛的运动员。

1、热爱毽球运动、积极参加毽球比赛;

2、遵守大会规则,服从裁判,尊重对方,文明参赛;

3、运动成绩优秀,有良好的体育竞技精神和道德风尚。

五、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各点要紧紧抓住评选时机,进一步调动各类活动点组织指导群众开展毽球活动的积极性,倡导“奉献、服务、健康、快乐”的活动宗旨和无私奉献社会、热心服务大众的精神,促进全市毽球运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郑州市创建国家级毽球示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各点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确保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三)各点于4月25日前将申报表、评选推荐表等证明材料报市毽球协会,同时传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6231703(办公室) 联 系 人:郝 栋

电子邮箱:296309684@qq.com

附件:

1. 2013年度郑州市先进毽球工作者申报表

2. 2013年度郑州市优秀毽球教练员申报表

3. 2013年度郑州市优秀毽球裁判员推荐表

4. 2013年度郑州市优秀毽球运动员申报表

编辑:彭志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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