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瑛琪(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 晴
尽快制定颁布信用法
今天是我到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第二天,我主要是熟悉会议有关材料,整理带来的提案,准备参加3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式。
今天下午,有媒体记者采访,问我带来了什么提案。
今年全国两会,我共带来了3个提案,目前整理好的两个分别是有关信用法立法和建立高校总法律顾问制的。
为什么写这两个和法律有关的提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健全完善的信用法规制度为前提。但我国信用立法工作滞后,缺少信用法,更不用说构建以信用法为基础的完整信用法律体系。因此,我撰写提案,建议国家加快制定出台信用法,对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公开,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使用、失信惩戒等方面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各部门、行业和地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为地方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或政府规章提供依据和指导。
在我国法制建设日渐完善、法律规定日益严密的情况下,高等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来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维护师生权益这一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就必须有专业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工作人员来处理相应的法律事务。目前,高校在行政决策、对师生的管理、开展学术活动、参与社会交往等活动中也常常面临巨大的风险,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顾问制度。因此,我建议在高等学校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构。
希望我的提案对推动相关工作能发挥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