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访市政协委员刘崇怀
“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振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其中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保障。”九三学社界别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副所长刘崇怀表示,政府应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他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进入农业农村,在建设现代农业、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他建议,支持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购置农机按政策予以补助;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产融合,鼓励和引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