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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的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7-05-31 19:57:29   点击:237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为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一、消费者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并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消费者所购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信息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公众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从互联网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的消费警示:(一)消费者应查证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者是否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消费者应查证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或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是否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三)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请尽快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编辑: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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