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表决通过,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弘平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此前,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弘平的代表资格终止。(完)
全国两会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开始接待和安排中外记者
2013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主会场
姚明担任全国政协新委员 参加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