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观察:人大代表“审批预算”的关键在于突出实效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新民介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围绕“法、早、细、准、全、严”六个字做文章,不断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由程序性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相结合的转变,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朱新民认为,湖南省每年人大会议期间,审查预算均进入了会议的重要议程,但专题安排的时间只有半天,人大代表审查预算很难有实质的效果。为了使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湖南省从2006年开始,在省大人会议召开期间,要求湖南14个市州的代表团,每个代表团派出一名代表,选择省直机关的两个厅局编制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2013年选取的是湖南省文化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过程中,湖南省财政厅首先介绍省直机关部门预算编制的情况,重点介绍省财政对省文化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然后,14个市州的代表对省财政厅预算安排情况,和两个厅局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发言。这样的审查会已连续进行几年,代表们抢话筒十分踊跃。
审查会一开始,人大代表们便摆开了“阵势”。2012年,湖南省文化与体育传媒财政支出完成54亿元,食品和药品监管监管事务支出5.1亿元,2013年,湖南省级预算安排两者都有所增加。有限的资金如何更好的用在“刀刃”上,代表不约而同地盯住预算安排中的细节。罗树林等代表呼吁对基层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力度要加大,资金要倾斜贫困落后地区,特别是基层文化生活。来自基层财政部门的李志雄代表建议:“我们在基层感觉到,有些项目的设置要不超前,要不有些不切合实际,能否考虑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在项目设置上,不管是财政部门还是职能部门要好好思索下,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的作用。”
在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后,两个厅局的一把手对人大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表态发言,表示将用好老百姓的每一分钱,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优化配置,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
记者了解到,2007年湖南省被抽选审查的是省农业厅、卫生厅、环保局;2008年则是湖南省劳动厅和教育厅。自2009年到2012年,湖南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旅游局、建设厅、计生委、经信委和科技厅均陆续被抽选。抽选后,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通知相关厅局,告诉他们做好接受审查预算的工作。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省财政厅编制预算的要求很细致,以前全部是数字,现在每个数字、每一笔资金都对应相应的项目,要让人大代表看得懂,知道财政资金的流向,便于监督。
“公共之财办公共之事,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核心改革理念。”朱新民介绍,尤其是随着省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既要全力改善民生,又要尽力稳定经济运行,在公共财政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都在进行旨在强化调控能力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