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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药的使用原则
发布时间:2016-11-17 09:20:03   点击:0  来源: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抗抑郁药是当前治疗各种抑郁障碍的主要药物,能有效解除抑郁心境及伴随的焦虑、紧张和躯体症状,有效率约60%—80%。

  在使用抗抑郁药时,要注意以下治疗原则:

  1.因病施治

  在使用抗抑郁药物之前,必须明确诊断,只有诊断确切了,才能发挥最佳的治疗效果。

  2.因人而异

  使用抗抑郁药物必须全面考虑患者症状特点、年龄、躯体状况、药物的耐受性、有无合并症,因人而异地个体化合理用药。

  3.逐渐增量

  使用抗抑郁药物时,应该从小剂量开始,采取逐步递增剂量,尽可能采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应减至最少,以提高服药依从性。当小剂量疗效不佳时,可根据药物不良反应和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情况,逐渐增至足量(有效药物上限)。

  4.疗程充分

  任何药物起效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可能一使用药物就马上见效,而且大多数抗抑郁药物的起效时间较慢,往往需要足够长的疗程,一般4—6周方显效,即便是起效较快的抗抑郁药物如米氮平和文拉法辛,也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因此要有足够的耐心,切忌频繁换药。

  5.换药谨慎

  换用抗抑郁药物时要谨慎,只有在足量、足疗程使用某种抗抑郁药物仍无效时,方可考虑换药,换用同类另一种药物或作用机制不同的另一类药。换用不同种类的抗抑郁药物时,应该停留一定的时间,以利于药物的清除,防止药物相互作用。氟西汀需停药5周才能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其他5—HT再摄取抑制剂需2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停用2周后才能换用5—HT再摄取抑制剂。

  6.单一使用

  使用抗抑郁药物应该尽可能单一用药,以避免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只有在足量、足疗程单一用药治疗无效时,才可考虑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抑郁药联合使用。一般不主张联用两种以上抗抑郁药。

  7.注意病变

  治疗期间应该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在治疗前最好向患者及家人阐明药物性质、作用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对策,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能遵嘱按时按量服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8.药心同施

  根据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心理应激因素在抑郁症发生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心理社会问题往往会加剧某些患者的抑郁症状,如消极、自我评价下降或婚姻问题等,因此,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辅以心理治疗,可望取得更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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