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2018-02-23 11:34:29来源: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4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