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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抽检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7 09:27:46   点击:0  来源:郑州食品药品监管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柠檬黄、日落黄
  
柠檬黄和日落黄是水溶性偶氮类人工着色剂,主要用于食品、饮料、药品及化妆品的着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茶叶中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红茶中添加柠檬黄和日落黄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茶叶泡饮过程的汤色品质,提高产品感官等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茶叶中含有少量的柠檬黄和日落黄,对人体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的风险相对较低。
三、胭脂红
  
胭脂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具有着色力强、色泽鲜明、不易褪色、稳定性好、易溶解、成本低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胭脂红在果酱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 g/kg,在蜜饯凉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05 g/kg。水果制品胭脂红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量使用了该食品添加剂。胭脂红不具备营养价值,长期大量食用对人体肝脏有一定损害。
四、二氧化硫残留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 g/kg,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水果制品在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五、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允许蜜饯凉果中的果脯类(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最大使用量为0.25 g/kg),其他类别的蜜饯凉果类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对粘膜、上呼吸道和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六、山梨酸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在果酱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 g/kg,在蜜饯凉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5 g/kg,在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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