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试运行自动售药机 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
【我市将试运行自动售药机 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
中原网讯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保障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郑州市食药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前期在河南张仲景大药房有限公司等连锁企业试运行在社区、大学校园、机场、地铁站(注册地址以外)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以方便群众购药。
为确保药品安全,首批试点自动售药机只能经营非处方药,有特殊储存要求的非处方药和有特殊或者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也不得置于自动售药机销售。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的配送、养护、储存等方面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并在自动售药机外部显著位置标示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实时显示药品储存温度。自动售药机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应当具备药师指导用药的功能,必须配置执业药师24小时咨询电话服务,能够在药师指导下销售药品。
自动售药机的药品由连锁总部统一采购配送,自动售药机可打印销售小票,小票内容涵盖设置自动售药机的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购买日期、规格、批号、价格、厂家和数量,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的记录,并能够与连锁总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自动售药机,是全省首次批准该类设备。据了解,自助售药机已在全国多地市运行。24小时药品自助购买的市场非常大,随着市民夜间生活的愈加丰富,夜间购药的需求也会逐渐增大。
下一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跟踪评估自动售药机的实施情况,在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药品经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