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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食药监局 发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7-06-06 09:59:01   点击:1899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2017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确保考试期间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近日,郑州市食药监局发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考生、家长注意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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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期间应做到:

  尽量在家用餐,如在外就餐要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信誉高、量化等级评定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

  食品选购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并索取购货凭证。

  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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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食用街头无证摊点经营的食品,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不食用生食海鲜、凉拌菜等风险度较高的食物,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

  不购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摊贩的“三无”食品,不买包装不完整、标签不规范、超出保质期的产品。

  尽量不要生吃瓜果,吃前要认真清洗并消毒。

  夏季要特别注意食物保藏。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隔夜饭菜需冷藏,要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忌暴饮暴食,注意健康的饮食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

  高考期间,为考生及监考老师提供集体用餐的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应做到:

  应为学生及监考老师提供安全、营养合理的主、副食。

  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制度。

  菜单中禁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如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豆浆要充分煮沸后食用。

  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应保持良好。

  不购进和销售包装不完整、标签不规范、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按照食品标签上要求的温度、湿度贮存和销售食品。

  加工过程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饭菜盛装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后使用。

  编辑: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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