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食药监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17-06-19 09:33:26 点击:1018 来源:中原网 |
中原网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日,新乡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牛建宇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朱卫国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贾祥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葛路明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食药监局全体党组成员,市局机关、市药品稽查大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监督所及开发区、平原示范区两个分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牛建宇指出,市食药监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巡察是以党组织为主要对象的政治巡察,性质是党内监督,立意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通过政治巡察及时发现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从严治党;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二是要扎实开展好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在监督内容上,紧扣行业特点,紧盯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突出“关键少数”,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在方式方法上,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根据需要“下沉一级”核实情况,提请有关机关部门给予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深入了解。在巡察整改上,对发现和移交的每一个问题都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回应社会关切。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巡察组将充分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与被巡察党组织一道,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工作。巡察组全体干部将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参加与巡察工作无关的活动。
朱卫国强调,市食药监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更加扎实地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巡察组要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赋予的权限以及市委的要求,严守工作纪律,紧紧依靠被市食药监局党组和干部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贾祥聚代表市食药监局党组做出表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食药监工作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防控压力大,我们工作中面临的困难还很多。这次市委第一巡察组到我局进行巡察,既是“检阅”,也是“体检”,更是“会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要坚决从严明政治纪律高度从发,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自觉地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坚决服从安排,主动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把巡察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坚决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沟通,无缝对接,为巡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证、创造良好环境,主动配合巡察组依法依纪履行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纪律意识,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决从讲大局、尽责任的高度,在谈话、座谈、工作安排、接受监督上搞好配合,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敢于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全力确保市委巡察任务圆满完成。四是诚恳接受监督,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虚心听取巡察组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转变作风、拓宽思路、改进方法、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提升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凝聚强大动力和合力。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巡察期间,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各类违法问题。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或其他部门处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起止时间:4月12日-5月26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337301815,接收短信手机:18337301815,电子邮箱:xxxcjb1@163.com,在市局机关、开发区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食安办、市民中心食药监局窗口设有举报信箱,其中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时间。 编辑: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