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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2017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4 10:05:29   点击:758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各类病媒昆虫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易被污染或者腐败,人们饮食多选择冷饮、凉菜等,非常容易导致食物中毒。为切实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兰考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从6月10日起,在兰考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排查;坚持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隐患大排查,务求早发现、早处置,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惩,广大县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类及饮料,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冷荤凉菜,熟食卤肉等。

  (二)重点单位: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快餐店及农村群体性聚餐场所,超市、商场及食杂店,现场制售食品店及熟食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等。

  (三)重点区域:旅游景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县城社区等。

  三、整治任务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两超一非”、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非法声称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持续加大夏季桶装饮用水灌装、调味面制品生产整治力度;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

  (二)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食杂店、农村集市、监管和整治力度;以肉类产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冷链食品贮存、运输、销售条件大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脱离冷链条件或不按条件要求经营冷链食品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查处。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强对群体性(含农村红白事等)聚餐、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餐饮、旅游景点、农家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和经营范围,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监督餐饮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采购病死畜禽、地沟油、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熟食卤肉、冷菜、豆角、蘑菇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 “明厨亮灶”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根据餐饮单位类型不同,逐步推动不同形式的明厨亮灶建设,重点推进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调动餐饮服务单位参与明厨亮灶建设的积极性,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全面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线上线下联动,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入网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宣传疗效和保健食品添加中(西)药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10日—6月20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6月21日—8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相关职能科室队所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近阶段的重要工作,县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没有落实方案要求或隐患没能排查出来、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格执法,按照管辖范围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三)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社会负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大造声势,营造良好专项整治行动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的优势,大造声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预防为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

  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于9月12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总结报送该县局办公室,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编辑: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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