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7-10-31 10:22:38来源:中原网

   健全抽检体系

  “一饭膏粱,维系万家;柴米油盐,关乎大局。”食品安全是餐桌上的民生、餐桌上的经济。为了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更加有效地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郑州市食药监局以食品安全抽检为抓手,通过健全抽检工作体系、加快提升核查处置工作效能、全面落实核查处置工作“七个到位”等一系列举措,让食品监管“跑”在风险前面。郑报融媒记者 邢进 谷长乐 通讯员 刘丽

  定期发布抽检情况 信息公开常态化

  哪些食品不合格?哪些企业的食品可以放心食用?在市食药监局官网,食品安全信息都能一目了然。2017年,为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市食药监局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全系统实验室抽检力度达4批次/千人,是全市有史以来抽检任务量最大的一年。

  “发布抽检信息,提高群众知情率,现在我们监督抽检信息公开是常态,市民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状况。”该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家对抽检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抽检信息、核查处置的公开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今年全市将力争做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全部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面向社会公开,给全社会一本明白账。”

  提升核查处置效能 明确监管职责

  在捍卫食品安全工作中,核查处置工作是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

  “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处置或处置不到位就是渎职。”为提升核查处置工作效能,市食药局印发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规定核查处置工作坚持“依法履责、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要求核查处置承办单位要做到“七个到位”,即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问题原因排查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源头追溯到位、流向追踪到位,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同时,还明确了市、县、乡三级监管部门案件办理权限以及监管与稽查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事权划分和工作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的目的不是‘抽’,而是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置、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风险,所以核查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抽检工作负责人表示,从方案制订、组织实施,到结果报送、核查处置,再到信息公开、预警交流,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几乎贯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链条,只有建立起省、市、县各级上下贯通、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抽检工作体系,形成无缝衔接的工作闭环,才能实现倒逼企业落实责任、推动监督执法、引导社会共治的预期目标。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体系,今年5月18日,市食药监局明确抽调专人专职负责,将原来分散在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监管处室的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等工作统一由食品生产监管处牵头负责。6月22日,全市监督抽检暨核查处置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要明确机构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加强市、县两级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各项监督抽检与核查处置工作能够安排到位、处置到位。

  “之前,在经营领域发现问题,只是处置经营领域。现在,我们将之前各自分工的领域进行上下贯通,如在经营领域抽样发现问题,会同时向生产领域监管部门告知,生产领域监管部门的处置结果也会向经营领域及时反馈。”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样就能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追根溯源,让核查处置工作更严谨。

  抽检工作扎实推进

  捍卫“舌尖安全”

  监督抽检是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为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将食品抽样检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先后印发《郑州市食品安全4万批次实验室监测方案》《郑州市2017年食品经营环节快检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郑州市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将4万批次实验室抽检工作任务、5万批次食品经营环节的快检任务等进行全面分解部署,列入市局和县(市、区)年度考核目标。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高度重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模式,为保障完成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核查处置机制逐步完善。根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各县(市、区)逐步建立完善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通过原料追溯、产品去向追踪等方式有效防范风险;建立约谈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复查验收等机制,确保整改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目前,全市各县区局已基本形成全面公开监督抽检信息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