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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郑州市房管局承诺为百姓办理的“十件实事”" typeid="-1" pagenumstyle="" pageprefix="" pagepostfix="" pageturnoverstyle="" firstpage="" curpage="" finallypage="" lastpage="" nextpage="" isshow="0" isshowcode="1

来源:中原网 日期:2011-01-11 " typeid="-1" pagenumstyle="" pageprefix="" pagepostfix="" pageturnoverstyle="" firstpage="" curpage="" finallypage="" lastpage="" nextpage="" isshow="0" isshowcode="1

  【中原网·独家报道】(记者 主滨 付倩)今年郑州市新建住房中,按套数统计,保障性住房将占所有新建住房的37%,比2010年上升十个百分点。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5万平方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刚上班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来郑务工的外地人,都将可以申请入住。全市的老旧小区,三年内将完成改造。

  1月11日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1年承诺要为群众办理的“十件实事”内容,其中特别提到上述内容。

  保障性住房供应将惠及5.72万户

  据市房管局有关人员介绍,2011年内,郑州市区将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5万平方米,竣工11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7万平方米,竣工13万平方米,安排实物配租房源1600套;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5万平方米。这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将惠及5.72万户家庭。

  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住房保障的范围扩大到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 

  维修金、建筑节能将纳入购房合同

  以前买房子,维修资金交纳与否、建筑是否节能、物业公司归属定……这些内容不在合同的范围,业主和开发商也常常因此发生纠纷。2011年,郑州市房管局将协同有关部门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款监管、权利瑕疵、维修资金交纳、建筑节能、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质量保证、前期物业服务、告知等内容,都将被添加进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中,业主购房前,都能对这些“敏感问题”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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