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销售的有机米粉钠不达标
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京东商城销售的有机米粉被检出钠不达标。
这两批次不合格米粉分别为蛋黄菠菜有机米粉和益生菌有机米粉,均来自京东星娃母婴专营店(经营者为杭州星娃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铭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钠检出值分别为0.311mg/100kJ和0.478mg/100kJ。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钠元素指标不超过24.0 m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
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抽检信息显示,另外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进口食品,分别为来自葡萄牙的棠慕迷你黄油蛋糕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和来自西班牙的安娜三角酥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宁波市江东沁馨果源水果店(孙卫星)销售的标称北京富臣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口、ANO 2000,Lda生产的;杭州千川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思味思我食品有限公司代理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糕点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本标准2016-9-22起代替《GB 7099-2003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江西、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而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