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橄榄城店经营不合格肉类制品

2018-01-10 16:09:21来源: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橄榄城店经营不合格肉类制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