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荣获全市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近日,郑州市政府下发文件,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2012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几年来,郑州市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抓学习、强素质;抓监管、保安全;抓基础、促发展;抓作风、树形象”,不仅净化了市场,保证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也助推了医药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受到了省局、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从2008年至2012年,市局连续5年受到市政府完成责任目标表彰,其中,2008、2010、2011获得先进单位,2009、2012年获得优秀单位。
特别是2012年以来,全市系统紧紧围绕“三大主体”工作,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四个一”和“两创一争”为抓手,积极摸索,创新创效,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持续真心服务,完善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网格化管理重大机遇,推动人员下沉、职责下沉、重心下沉,构建“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体系,探索推广“四个一”( 一张笑脸、一枚探头、一套设备、一张大网)工作方法,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市药检所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检验项目由229项扩展到271项。基层网格全年共排查出涉及“四品一械”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问题11522件,及时处理解决11350件,有效破解了食品药品监管难题。在市委、市政府“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中名列市直各委局第2名,被评为“2012年度先进市直单位”。同时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被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评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持续强化监管,餐饮监管成效显著。“为全市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设置监管信息公示牌”纳入民生“十大实事”,在二七区试点安装“餐饮单位远程视频电子监控系统”,共在34家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安装探头169个,后台管理程序基本建立。为有效打击“地沟油”,在国内率先推广安装“油水分离器”,共在城区875家餐饮单位安装1080台,累计回收餐厨废弃油脂305吨。按照薛云伟副市长指示,制定方案,统一标准,开展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间专项整治及后厨升级达标活动,共整改未达标餐饮服务单位869家次。全年共完成50余次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金水、中原、二七、管城4区荣获“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占全省12个县(市)的1/3;金水区荣获“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成为全省上榜的3县区之一。
三是持续打假治劣,药械市场逐步规范。紧急部署,加班加点,全力围剿“问题胶囊”,由于监管比较到位,郑州地区近50家药品生产企业暂未发现问题。登封市创建为“河南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被评为“全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地市级中心”。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再创佳绩,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628起,入库罚没款476万元,同比增长17%,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93起,同比增长72%,移送犯罪嫌疑人141人,涉案金额4500万元。其中,查办的“4.23”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履行饮食、用药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推动了全市食品药械市场秩序持续规范,2012年全市76家药品批发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56亿元,比2011年净增100亿元,增幅达39%,占全省的比重由过去的42%上升到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