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分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01-18 00:00:00来源: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123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2131号文件),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街区分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该局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监管队伍素质的有效载体,从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建精品班子队伍、提高机关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道德讲堂”、“一月一活动”、岗位大练兵和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监管服务的文明程度有了整体提高,促进了餐饮药械监管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一年来艰苦细致的争创活动,圆满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验收工作,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