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开展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10月17日,郑州市下发通知,表彰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5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的总体目标,深化机构改革,强化网格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由省级以下垂直改为市、县分级管理,在乡镇办事处设置169个食品药品监督所,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全覆盖。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走私食品“五大战役”行动、食品市场大清查、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以及牛肉冻品大清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食品获证企业390家,备案小作坊113家,集贸市场47个、商户10299户次,餐饮单位658家,共查处案件40起,将1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列入“黑名单”。
加强风险监测,开展大宗食品抽检工作,在中原网设置“你点我检”专栏,抽检大宗食品2万余批次,对862批次不合格食品追溯源头,办理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82起,刑事拘留202人,起诉96人。
全力保障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在郑州召开、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针对央视3·15晚会对“饿了么”网上订餐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体约谈,科学应对了“辣条调查”、“小零食 大隐患”等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2015年全年我市未发生1起食品安全事故,大宗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6.7%,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稳向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第十三条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及奖励。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2015年度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食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决定对荥阳市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集体和李文明等3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务实重做,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克难攻坚,主动作为,坚持不懈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为郑州市国际商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0月17日
2015年度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20个)
荥阳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二七区人民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郑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郑州市畜牧局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先进个人(30名)
李文明 崔彦卿 张新勇 张晓慧 侯敬国 刘国新 崔博 李峰 李丽娜 杨光 吕书峰 申新生 崔金瑞 田莉霞 韩宪堂 李雯 于娟 闫岩 朱呈辉 孟中生 李筠 任东升 陈勇 胡颖哲 齐新志 赵爱萍 赵阳 张传燕 朱明忠 郎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