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征集“郑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图标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郑州食品药品监管”自运营以来,传播法律知识,普及安全常识,介绍监管常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喜爱。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打造全民参与监督的互动平台,特开展“郑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图标征集。
主办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
中原网
征集范围:
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活动时间:11月14日—30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要求简洁、生动、实用、醒目,与郑州地域特色及食品药品监管内容有关,色调明快、富有时代感;
不得与其他任何机构的形象标志相同或者近似,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
参选以电子文件jpg格式提交,图片大小不超过2MB,像索要求不低于1800×1800,不可使用动态图片;
参选作品需附上50字以内的简单介绍;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
参与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
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活动邮箱:zzsspaqz@163.com
* 邮箱投稿格式要求:邮件主题:微信公众号图标征集邮件附件:<您的作品>邮件正文:作品介绍,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
评选办法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发将邀请有关专家、主管部门等共同进行评选;
2.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优秀奖5名,奖励价值300元礼品一份;最佳作品1名,其设计方案将被郑州市食药监局采用,奖励参赛者2000元现金奖励;3. 本次参赛结果将于12月9日公布。
特别说明
1. 参赛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 获奖作品将通过电话的形式联系参赛者,若未取得联系将视作放弃参选;3. 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4.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5. 参赛单位或个人在参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活动咨询电话:0371-671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