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春华胡辣汤店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12月6日下午,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第一批),该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暗访摸排,结合暗访到的信息决定在次日早晨的营业时段进行查处。同时该局与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提前沟通,做好案件查处的配合和移交准备工作。
7日早晨6时许,食药监和公安执法人员抵达韩春华胡辣汤店内,对该店的原材料、成品进行了封存、抽检。经询问,当事人承认其胡辣汤内添加罂粟粉,随后在其出租屋内查获罂粟壳,提取称重为328.6克。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后,当场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并于当日下午将该案移送至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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