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

2017-06-02 13:43:00来源:

   中原网讯:6月1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目前已发布实施。根据要求,食品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将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按照《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其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销售去向等如实记录,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原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等重要环节的关键岗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于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食药监部门可对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将记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编辑: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