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中原区创建国家“食安示范城”工作
中原网讯 一直以来,中原区食药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2017年省、市、区作出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重大部署以来,中原区食药局始终把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中之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中原区食品安全体系”为有力抓手,“严”字当头,落实责任,强化多项措施,对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集中统一的全程监管,切实推动“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切实加强从源头到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全年进行实验室抽检1340批次,快速检测4000批次。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按照后处理办法进行处置,并予以公示。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米面粮油、肉奶等主要品种,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8项。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7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9500余家次。三是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重视痕迹化监管。制作发放食品经营单位社会信息公示牌1000个、进货台账5000本,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四是推广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免费对餐饮店进行改造,将餐饮后厨通过视频监控、透明橱窗形式呈现在消费者面前,接受公众监督。重点对锦艺餐饮示范街完成签约改造68户,基本覆盖中型以上餐饮门店。
(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为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区食药局、区农委、区行政执法局、区教体局、区卫计委、区宗教局、区工商质监局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完善了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监管责任,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与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区政府食安办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对辖区进行一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1000多家次,有效消除食药安全隐患。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业者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食药安全社会共治奠定良好基础,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举办12331投诉举报主题活动日、科技活动周宣传活动、平安建设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10多次,在辖区内印发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8万多份,摆放展30多块,广泛宣传食药安全知识,惠及群众9万余人次。二是重视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及各类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发稿150多篇,激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法制培训。举办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食品药品安全专题培训班10次,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对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素养。
(四)严格许可办证制度。
一是印发《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审批项目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的“四公开”制度。三是认真推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拖延审批时间、非法收费等现象的发生。2017年年初至今,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4300多件,发放明白纸及宣传资料4500余份,接待来访、来电咨询5000余人次。
(五)积极开展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完成创建1条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锦艺城C区5楼);创建1家市级示范农贸市场;8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个省级基层监管示范所。以示范创建引领带动,推动国家食品安全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下一步,中原区食药监局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不断加大监管机制创新力度,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优良的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全区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 闫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