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药监局发布对郑州新农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结果的通报
2017年9月20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新农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多个车间的房顶生锈严重、发霉、顶棚破损涂料层脱落;添加剂仓库卫生较差,添加剂仓库与隔壁杂物仓库部分区域未隔离;车间使用的消毒剂无任何标示。
(二)进货查验方面:原料库正在使用的湖北大豆(2017年9月20日进货)有霉变的情况,且该批次大豆验收记录中未体现霉变率的指标,也无大豆赭曲霉毒素A的检测证据,公司文件要求使用二级大豆,该批大豆检测为三级大豆;未提供纯碱2017年外检报告;石膏和消泡剂的进出库记录未体现生产日期或批次信息。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豆千张产品外包装明示生产日期与实际生产日期不符;内酯豆腐生产记录未体现石膏和内酯的生产日期或批次信息;车间多台生产设备表面残留产品残渣与污垢;成型车间内酯豆腐冲浆机正上方的金属部件生锈严重,存在铁锈带入终产品的风险;车间入口处男更衣室内卫生差;车间入口处男更衣室更衣橱内,工作服、工作鞋与个人洗化用品混放。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实验室部分检测试剂已过期。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原料库多袋原料大豆落地靠墙放置;成型车间内酯豆腐工序两桶添加剂(葡萄糖内脂、石膏)无任何标示;2017年9月19日发货记录,未体现千张、冻豆腐块的批次信息。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